根据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《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教助中心〔2021〕49号)要求和《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干转发<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甘教资助函[2019]9号)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及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(甘教助函〔2021〕34号)”文件精神与评选要求,经班级推荐,学校审核,拟推选李永发同学申报“2020-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”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(2020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)。
李永发同学基本情况如下:
李永发,男,系我院20级汽车维修JS2021班学生。该生在校遵纪守法,学习上刻苦努力,成绩优秀学习,自进校以来成绩稳居专业第一。生活中朴素节俭,严于律己,乐于助人;思想上严格要求自己,在班级工作方面,积极与老师沟通,努力配合班主任工作,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,于2021年10月获得学院2020~2021学年度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。
对以上公示有异议,可拨打0938-****5817(纪检)0938-****5820(学生处) 0938-****5830(技师学院) 进行投诉。
甘肃装备制造业技师学院
二0二一年十月八日